各市(州)教育局、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,各高等院校, 厅属各学校:
当前,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非常严 峻,我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,联防联控工作 十分艰巨。为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经省教 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同意,决定调整全省春季开学时间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对厅办公室原定的全省中小学春季开学时间调整到 2月下旬,具体开学时间以省教育厅另行通知为准。
二、省内高校、职业院校、幼儿园春季开学时间另行通 知。
三、任何学校和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通知学生提前到 校开展实习实训、组织活动、线下辅导答疑、违规补课等。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特别是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 提前开学。普通高中三年级、初中三年级一律与其他年级同 步开学,各地各校严禁安排高三年级、初三年级提前开学。提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师生不要提前返校。
四、任何学校不得提前通知教师到校开展集中培训、学 习、组织教学活动、进行开学准备等。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 园尽量采用互联网、微信、短信、电话等现代通讯方式安排 工作。
五、自即日起全省校外教育培训:机构暂停开展各类线下 培训活动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“谁审批、谁主管、谁 负责”的管理原则,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相关要求及时传 达到各教育培训机构,并做好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工作。
六、各地各校严格执行上述有关规定,确保通知到每位 教师和学生,如有违规情况,将进行严肃倒查追责。监督举报电话:0851-85284911。
贵州省教育厅
2020年1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