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领导、老师:
现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开展《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》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发送给大家,请各部门仔细查阅文件要求,积极组织申报!
一、申报条件
1.申报单位限全国职业院校(含高职本科院校、高职专科院校、中职学校);
2.各申报单位经校内遴选后最多可申报一个课题;
3.课题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;
4.鼓励院校合作、校企合作,共同申报;
5.课题团队人数限10人以内。
二、申报选题
详见《<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>专项课题选题指南》(详见附件1,仔细查阅《选题指南》),明确研究重点,根据学院优势和特色选报课题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按要求填写《<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>专项课题申报书》(见附件2,以下简称《申报书》),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于2022年8月1日前将《申报书》盖章原件(2份)及电子版(盖章扫描件pdf版、word版各1份)报送至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;
2.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汇总《申报书》,填写《<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>专项课题汇总表》(见附件3,以下简称《汇总表》),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,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(含《汇总表》、各单位《申报书》,盖章扫描件pdf版、word版各1份)至邮箱,邮件统一命名格式为“省级行政区域名+虚拟仿真专项课题";邮寄纸质版申报材料(含《汇总表》盖章原件1份、各单位《申报书》盖章原件2份)至我中心,地址∶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35 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,新技术应用研究处,电话010-62514016,邮编∶100080。
四、申报截止时间
2022年8月10日
五、研究周期
课题研究自立项公布日期至2023年12月止。
六、课题结题
(一)成果要求
1.研究报告1份;
2.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核心论文1 篇及以上(未见刊可附录用证明),且论文须标注“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《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》专项课题,课题编号****"。
(二)结题评审
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,课题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书,我中心集中组织评审验收,验收结果将在我中心官网予以公示。
(三)结题发文
对通过结题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课题,由我中心予以正式结题发文,并颁发结题证书。
请有意愿申报的老师根据选题指南(附件1)按要求填写申报书(附件2)及汇总表(附件3,只需填写表格中内容),申报书一式三份,申报书和相应汇总表的电子档最迟于7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罗斌杰处,逾期不予受理,谢谢!
科技处
2022年7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