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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1-26 作者: 浏览次数:

各位领导、老师:

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,发送给大家,请各部门仔细查阅文件,积极组织申报!

一、评奖范围

1.申报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,包括著作、论文、工具书、教材等(不包括论文集、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)。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,但已被决策、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。有市(州)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结项支撑的研究报告。


2.咨询报告主要是指已被决策、管理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、论证报告等研究成果,原则上需具有厅级及以上管理部门或相关领导的肯定性批示、政策文件等作为印证材料。


3.各市(州)、学校(单位)应择优推荐。


4.参评成果限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。

5.凡已在往届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、科技进步奖、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、省中小学(幼儿园)教学成果奖(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)获奖的成果,不再参加本次评奖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.每项申报成果参与人不超过9人,单位成果只填写参与单位名称,总数不超过3个。

2.各申报单位严格按限额推荐,不得占用本单位名额推荐外单位人员的成果。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。

3.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;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,不能单卷参评。

4.申报成果查重不能超过30%(以中国知网查重报告为准)。

三、申报名额

我院共有5个名额

四、申报材料

(1)《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》(附件2)一式2份;

(2)成果原件1份(如果公开发表的论文不能提供原件的,可以经单位审核,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论文复印件全文,以及该论文在其公开发表的该期刊物的封面、目录);支撑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替代,原则上不超过3份。若支撑材料确实丰富的,可用A4纸装订成册,但厚度不得超过1厘米。

(3)研究报告、著作须提交查重报告1份,论文无须提交。

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,仔细查阅文件通知,按要求填写附件内容,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相应材料纸质档及电子档报送至科技处,逾期不予受理,谢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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