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办公计算机是学校实施现代化教育教学的重要工具,为保证其正常使用,充分发挥其作用,特制定本条例:
一、学院电脑实行 “一人一机制”管理,将电脑使用责任到人。电脑的购置申请需填写总务处《设备申请单》,个人在部门申请→部门领导签字→总务处资产设备管理科确认签字→分管院领导签字→将申请交现代教育中心→现代教育中心对分院所交申请进行核实→现代教育中心根据核实结果购置电脑。电脑领用在总务处资产设备管理科按一般设备领用。
二、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办公设备,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,使用者要负全部责任。
三、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,尤其是不得更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工作组名等。
四、拆卸计算机外壳,或维修零部件,应在管理责任人的同意下进行。
五、不得随意调换他人计算机的某些部件,如鼠标、键盘等,也不能私自更换好的零部件作其它用途,如遇自己解决不了的故障,请与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联系,由信息中心检查维修。
六、计算机原则上不得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软件,严禁教师在上班时间利用年级组、处室计算机打游戏、聊天或做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不相关的事。
七、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,预防计算机病毒,恪守信息道德,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任何违法活动,不允许浏览不健康网站。
八、学生不得使用办公室的计算机,帮助教师进行录入等工作,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。
九、应保持计算机和电脑桌的清洁,注意防尘,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,搞卫生时,抹布要拧干,防止机箱、显示器内进水。
十、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,不得强行关闭电源,下班时务必切断插座电源,确保用电安全,关好窗,锁好门,以防被盗。
十一、严禁电脑使用人员之间私下更换电脑,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。
十二、如果人员调动,请自行将所属名下电脑带走至新岗位。如人员辞职,电脑使用人将电脑交还给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入库,由信息中心出具移交清单至总务处入库归还,此后新申请电脑购置人事可直接到总务处办理领用,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出库安装。